墮落在這已腐敗的世界裡(白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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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把槍,什麼型號不重要,自動手槍也好,狙擊獵槍也罷;我只有六發機會卻假裝慘烈的射光四顆,即使如此你仍注定會死在子彈下,二二厘米還是二三點五厘米,劃過胸膛的時候不就是一道血花,用不到一秒,地板輕輕震動了一下,視線前方頓失什麼,你不在了。 真是太可笑了,像這樣的劇情不知道被多少人氾濫描述,下檔的商業片或者婆媽的午間劇場,狗血得會被觀眾送箱雞蛋要你自己把頭往裡面砸,順口唾罵一句經費不夠用就別出來丟人現眼;所以,你必須原諒我帶著一頭黏搭搭蛋液站在你面前,雖然我知道那樣子狼狽至極。 我的腳邊是槍,再過去是你,拂曉由採光玻璃斜下來,有陣莫名奇妙的暈眩感。 「我看過這樣的結局,綱吉君。」 你微微笑:「是什麼……呢……」 「你用這把槍殺了我。」 「是這樣嗎……」 「是的。」 今天,如果我不殺你,你就會殺了我。 我希望,我混著蛋黃汁的眼淚盡管在邪惡笑容下也可以感動你。 天空漸晚了,彩霞在地平線徘徊,火紅如軟化蛋黃的太陽凝在半邊,從這個角度看過去全都是建築剪影,汽車引擎,行人談笑,以及鋒利槍聲,幾乎在耳畔變成一種膠質物,惡劣停在惱人的疼痛上。 我的心感到一股沉重,盪到一個不可及的低點,當我以為會為此哭泣的剎那不可思議地從中呼吸到希望,恍如即將進入夜晚前的一刻,遠方餘暉閃閃動人的時候,世界都會為此停止轉動,於是該崩潰的淚堤終究推在心口,哀傷不再懂得刻畫表情,嘴角這才硬生生提起了弧度。 我在思念一個人,無形的人,某一首歌的歌詞單就可以找到這個感覺,立體聲耳機壓著耳鼓鳴泣,明知道如此反覆傾聽也會逐漸麻痺──因為感動的心情從來只有一隻營火蟲的生命──還是無法放手,這麼說來這確實是件過分浪漫的事情,並不適合我,這點沒有人能辯駁。 可惜我不吸菸,如果成熟一點我應該由煙霧去抓住那道幻覺,我會說「你就像尼古丁,十年後說要戒,才知道為時已晚,不想抽也只能夾在指間,裝作慷慨激昂順便自我解嘲」,但我不吸菸,沒辦法,只好任由甜甜的棉花糖在該裝憂愁的劇情裡喧賓奪主。 足足十包,張開五指大抓一把填滿味蕾,平常是這樣,假如想起你總是遠遠超過這個數量。 地府的你,如今安穩嗎?不,或許像你這樣的人,應該會飛到我所無法抵達的終點吧;或許你又會像上次一樣,只是躲在一個堅固的圓環保護裝置裡呢? 「這個,謝了,小正。」 「耳機?」 「嗯,不需要了。」 「白蘭大人,還有其他吩咐嗎?」 我說:「有」,我想把你還給他,讓你回到彭哥列半死不活的掙扎。 總之,滿嘴毀滅正義之士統治全世界的反派魔王,最大的樂趣不就是藉此看見別人更多痛苦的猙獰表情嗎?只要毫不知情的展現驕傲自大,表現一副不可一世地踐踏你所締造的西西里;我如此推測,好像在整垮你幾個天氣守護者後,我敬愛的心腹就能撥出時間去修復一些過錯,關於未來或者過去,十年前的時光因此自動提前推來吧,我在等待。 我在等待,你的棺木,它應該會在辛格蘭墓園的北方森林,閒置入土之前的幾分鐘;忠犬為你獻上致敬和悔恨,滿天為你落下的哀戚潑灑漆黑之地逐漸消散,帶著午餐鋁箔牛奶味道的你於盛開白色馬蹄蓮裡甦醒。 棺木卸除的沉重彷若你在拍打溼漉漉羽翼,來到了這個平行世界,你無知的樣子卻在接下來幾天之內迅速翻覆;我心胸寬大接受這個成果,盡管來吧,別忘了往我頭上砸好一箱雞蛋,這次黏稠汁液就能直接徜徉血海了。 我不喜歡複訴「如果你怎樣如果你怎樣」,也不複訴你的名字或言語;所謂的感動,第一次想哭,第二次嫌多,第三次就會膩了,比如耳機裡播放的歌。 我在抽屜裡找到那天抵在你胸口的凶器,千鈞一髮對你試探性開槍,你一雙火焰燃盡千畝戰場,殺紅眼的你早已破空而入,忽然間我回到地平線的黃昏之際,它蠻橫作風使一切安靜無聲,等到夜晚往窗檯吹進整面星斗,你來到我面前,月光貼在你的五官流動,我與你互視,你瞳孔深深地摸不著底,憂鬱相近眉宇,臉上寫著喪家之犬幾個大字。 你裹著手套的指頭在顫抖,扣在我頸間的力道逐漸鬆脫。 「我不會殺你……」 「我知道。」我想像你當時是怎麼勾起那樣溫柔的笑容,我學你。 「你──你在做什麼!」 我舉起槍,就如你曾見過的一幕劇情,磅礡一槍,往自己腦門,在你選擇放棄的殘忍時間點扣住板機。 「不可以──」 你來不及阻止我。 槍聲卡了一次,沒有子彈,卻把你嚇到瞬間麻木,傻瓜般張著嘴,瞠大了眼眶拉不住防線,一句話也說不好。 「你哭了呢。」我讓手與你平視,流暢一甩,轉輪卡在一邊,彈槽是空的。「那天之後就忘了要補上。」 這樣就夠了,我擦過你的眼淚,舔舔染滿指尖的鹹水,好讓自己以為我已戒掉這段噁心極點的甜癮。 END OWL: 先道歉一下,白蘭的鬼畜度和邪惡度因為第一人稱全部丟進垃圾桶了+_+說是白蘭獨白,不如說是(身為作者的)我的抱怨吧(汗);這是寫白綱長篇覺得疲憊時生產的休息文(無多次校稿無理性的文章),靈感出於鬼束千尋的月光(很好聽的歌),標題就是裡頭的一句歌詞。 本來是要讓雞精先生掛點的,在最後一刻逆轉一方面是回應開頭,一方面是內文寫了「感動第二次就會嫌多」這句話(苦笑);看過很多文章追求感覺時喜歡重複使用某個辭彙或某段話,其實頗累贅,寫這篇時以為自己不會犯同樣錯,下筆後才發現真的會忍不住想複述(毆)。 2009/10/01 修改提示 |